在一起如果沒有讓你更幸福快樂,為何不瀟灑離開?
或許有人覺得單身很可怕、孤獨很可怕、寂寞很可怕,但我覺得,兩隻手明明緊握著對方、心的距離依然遙遠更可怕。
在對方的懷抱中寂寞,更可怕。
在愛情的世界中寂寞,更可怕。
我不怕一個人過日子,我只怕對另一個人,說出虛偽的愛語、幻想的幸福。
*** ***
‧王文華
離開,就像愛
有時候,我想離開。
不是失火時找逃生門式的離開。我的處境沒什麼不好。媽媽年邁卻健康,哥哥一家和樂。我在做幾個有趣的工作,不用管人也不用被管。雖然單身偶爾會孤單,一覺醒來也就過去了。
所以並不是要逃避什麼。事實上,每當我想到離開的代價是一個人長途跋涉,立刻把機票取銷。留在台北,圍繞在熟悉穩定的老友身邊,讓例行公事輕風拂面,不是很好嗎?幹嘛要忍受飛機食物、狹窄座位、脫鞋檢查,和令人失眠的時差?
是不是要出去追尋什麼?
也還好啦。
我並沒有要找特別的人、做特別的事。並沒有印出行程表,用螢光筆畫出明確的時地和目標。不過既然出門了,一路上當然會聯絡朋友。但那是附加的目的。我知道我並不是為了他們而上路,而路上若是錯過他們,似乎也沒有關係。
我的旅程並不是一種「追尋」,雖然這兩個字真是好聽。我從來沒有印地安那瓊斯尋找聖杯的信仰基礎,更別說他出生入死的決心。我可以輕易地被說服去、或不去任何地方。去了後當然要多拍幾張照片,但若相機突然沒電也還OK。我可以坐任何航空公司,但想升等到商務艙。吃飯時多條餐巾,享受空姐叫我「王先生」的特殊待遇。
無聊!我問自己:到底為什麼離開?有錢有閒?沒事找事?活得不耐煩?
都不是。因為出發前一晚我還是會小興奮,告訴朋友我要出國了。當飛機降到雲層之下,第一眼看到城市的輪廓時,我還是會貼著機艙的塑膠牆壁,不由自主地激動著。
如果想飞,就要爱惜羽毛 by傻笑的 依米
人生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,所以大喊郁闷的人比比皆是。有时想,人生究竟有什么意义,没有。人生为什么这么痛苦,不知。可是,世间万物的存在又有什么意义,植物的一生,永远在生长,生长,开了花,结了果,又继续生长。我的电脑周围摆放着三盆花,有一盆垂叶植物,不慎碰断的枝叶插在另一个盆里又旺活了。看到它们,才能更明了什么叫顺其自然。人生总是有悲有喜,悲伤的时候可以放任自己的情绪,但要记住,悲伤只是一时的,我们还有明天。明天如果依然这样,还有明天的明天。不会一直这样,也不能一直这样。有些人沉湎于痛苦中不能自拔,任不好的情绪发展到了极致,终致酿成恶果,误人误己。而我们,还可以选择,清醒还是堕落,理智抑或疯狂。
借酒消愁的人很多,有句老话,借酒消愁愁更愁,无所谓,有些人只是因为可以借醉酒的理由来宣泄,说些平时在矜持之下不好说的话。这是一种治标不治本的做法,清醒之后一切依然如故,空留满身酒气。
有朋友说我把什么都藏在心里,其实不然,二十多年的心事都藏着什么样的人也崩溃了,我习惯遗忘,每一个地方都只是路过,过去了就忘记了,偶尔有些记忆的残片供与他人同回想。我只关心现在,和将来,现在是个什么样子,想成为什么样子,然后经意不经意地去修正。不是没心没肺,是因为不再相干的事不再相干的人,记住没有什么意义,有时还会造成烦忧。
自己或者身边的人生气也是常有的事,火气一下上来,过些时也就淡了,就事论事,可能还是不会让步,但不能总是记恨别人,否则对自己也是一种伤害。人,要学会爱惜自己。
见过的各色人等,有些颇有私心,即便是这样的人也不能免于为别人活着。为自己活,太难了。除非灭绝七情六欲,也不信仰什么,真到了那种地步想必也是行尸走肉。我们可以尽量的避免被别人影响,避免被别人无意的控制。当别人向你诉说不平的时候,可以倾听与安慰,但注意不要把对方的悲观情绪接收过来再传递给其他人。
我们可以为了家人努力过得好好的,这是自己选择的,是自己甘心情愿的,是不可免除的责任。更多的时候,我们活在别人的眼光里,不能展露真实的自己。如果真的不想,这种保护色也可以不要,只需要做好了准备接受非议与流言,真的不在乎了,这些又有什么呢?
撒旦与天使
撒旦本来是天使,她拥有一双美丽的翅膀。上帝把她派到人间来,想借着她那美丽的翅膀来把幸福散发在人间每一个角落。可是天使没来过人间,心里难免有点陌生。上帝叫她放心,因为上帝会无时无刻守护着她。
天使出生在一个小康之家,只是天使出世时家里刚好遇上经济风暴。天使的家人认为她是扫把星,一出世就带衰家里。从小天使就开始被人欺负,然而她没有反抗,因为她知道上帝会保护她。
在十岁那年,天使遇见一个男孩。那男孩是唯一一个肯站出来保护天使的人。天使认为他是上帝派来保护她的使者。男孩很有音乐天赋,他所弹的每个音符都让天使感动。天使慢慢地爱上了男孩。
可是上帝知道后大发雷霆,于是他到人间来见天使。他对天使说,你不可以爱上人类。天使很惊讶,她问上帝,男孩不是上帝派来的使者吗?上帝说,不是,男孩只是个人类。天使又问他,那这些年来上帝怎么保护她的?上帝这时保持沉默,因为他从没关心天使的安危。天使对他很失望,然而上帝说要把她带回天堂去。对于一个失信的人,天使已无法再信任他了。天使坚持留在人间,上帝气得一声不吭地走了。
留在人间的日子再苦,至少有男孩陪着天使。可是在天使生日那天,男孩去世了。在买礼物的回程,男孩被卡车撞到。天使抱着男孩的尸体,留下了她第一颗泪。为了让男孩回生,天使对上帝苦苦哀求。然而上帝并不理会天使的点滴。
女王我,這輩子沒把過男人。
雖說講把男真是一點權威性也沒有。
但為了造福各位優質單身女性,女王經過多方訪談把男界的翹楚們,終於完成以回饋嗷嗷待哺網友。
第一,女追男隔層紗?
住在台北,得用手機。
手機的一百種優點,我不用講了。我要講的,是手機的危險。
我講的不是得腦瘤之類的危險,我講的是手機會把每個人變得很奸、很甜、很膚淺、很遙遠。
先講膚淺。24小時帶著手機,自己就像一隻狗,24小時被手機溜。收訊越強、狗鍊越長。收不到訊號,我們會抱怨主人沒把我們牽好。我們被手機牽著走,它響不響,決定了我們的情緒和方向。甚至它不響時,我們也不願休息,忙著傳簡訊,或漫無目的地看手機中儲存的姓名。有了手機,很少人孤單時在沉思,沒有人再拿筆寫字。手機就像測病人心跳血壓的儀器,我們夜裏不敢關機,白天一但沒有動靜,我們就感到性命危急。
手機也讓人變得陰險。「顯示號碼」的功能讓我們可以過濾電話,可以不顯示自己的號碼。人在彼此心中的份量,清楚地被列入排行榜。電話響起,我們常看著螢幕上的號碼,像考慮要不要讓親人安樂死一樣,猶豫著接不接。不接,待會要不要回電、編什麼謊言?接,要用什麼口氣、需不需要假裝在喘息?打來的人當然也在算計。留言,就要陷入等待的劣勢,搞不好一周後他才用e-mail回覆。不留言,顯得我不夠大方,萬一他真的是在廁所不是就無法及時回話。電話響,還沒接通,雙方已經開始打仗。
被過濾掉固然受傷,被接起來有時更羞辱。我們都有這種經驗:「喂,林小琪,嗨我是王文華。」「嗨,王文華,我待會兒打給你好不好。」(小琪啊小琪,你如果在忙,幹嘛接電話?)更慘的是,有時她接起來了,卻在一個不適合的場合。你柔情萬種,背好了台詞要約她(「喂,林小琪,嗨我是王文華。」)她接起來時放低聲音,顯然在公司的重要會議(「嗨,王文華,怎麼樣,有什麼事?」)或是你千言萬語,終於要跟她表白(「我愛你!」)她在大街上,背後是公車的噪音(「你說什麼?再說一遍!」) 你從不知道,「有什麼事」這四個字,竟是人生最狠毒的拒絕方式。你從不知道,「我愛你」再說一遍,竟要費這麼大的力氣。
不適當的地方講手機,往往會傳達錯誤的訊息,此時就要借助簡訊。簡訊是兩人關係進入更高境界的象徵。寫簡訊時不用主詞、很少署名、英文字簡化到要猜的地步,因為有想像空間而無比甜蜜。但有時你聽到嗶嗶兩聲,興高采烈地跑去看簡訊,結過發現竟然是系統業者的促銷訊息。此時你心中大罵「XXX」,然後決定從遠傳換到台灣大哥大。
手機謀殺了私人的空間,所以培養出許多謊言。由於理論上手機讓我們在任何時候找到任何人,所以找不到時,就需要很多解釋。我們都說過也聽過這些謊言:「喔,我手機沒電了/掉了/沒帶/當時在陽明山收不到訊號。」「你打來時我在開會/洗澡/在街上聽不到/跑來接時你已經掛掉」。此外,我們都幹過這等低級勾當:當不該打來的人打來時,假裝閒話家常,然後告訴身旁的人說剛剛是同事打來借手提音響。我們也偷看過情人的通話紀錄,當被對方撞見時,會說我的手機沒電了借你的手機打一下。
其實我不知道,手機使人更近或更遠。有些人的手機,永遠只能留言。
◎刊載於《Taiper Walker》2002 年 7 月號 專欄「台北,原來如此」
千金難買早知道,世上沒有後悔藥 愛因思忐
我把每一餐,當做生命給我的一個機會。當我打開餐巾、舉起刀叉,我聽見生命對我說:「你可以透過食物和旅行來認識、享受我。用這種方式你賺不到錢,得不到名,但是快樂卻一點一滴地發生。原汁原味,絕對實在。和愛情相比,食物不會可歌可泣,但至少不會騙你。」
跟朋友約吃飯,朋友問:「你想吃什麼?」我常說:「都可以。」
「都可以」、「你說呢」、「隨便啊」、「無所謂」,這些話我都說過。表面上看起來是隨和,實際上是無知。因為不知道有什麼東西好吃,所以只好配合別人。
今年之前,我對於吃一直沒什麼熱情。我吃過很多好東西,但都是別人帶我去的。吃的當下很享受,但事後要我自己再去找那家餐廳,我可提不起勁。
為什麼會這樣?我猜大概是因為今年之前,我是個認真的上班族。對我來說:「吃」是為了「活著」,而「活著」是為了「工作」。
今年起不再上班,我把生活顛倒過來:「工作」,是為了賺錢來「活著」,而「活著」,是為了好好地「吃」。
吃應該是生活的目的,不是手段。
我38歲,體會到這一點已經太晚。38年,四萬一千多餐,真正令我印象深刻的,不超過十碗。
我不是特例
可悲?但我應該不是特例。我猜很多人跟我一樣。一天結束後躺在床上,不記得今天吃了什麼(甚至根本沒時間吃),卻清楚記得辦公室哪件公事沒有辦完,哪個傢伙講他壞話。這就叫為了工作而活,為了活而吃。吃飯就像汽車加油,例行公事,只看價錢。加油你還會挑 98無鉛,吃飯你只在乎夠不夠鹹。
為了工作而活倒還有某種意義,有些人搞到活著,只是為了不要被公司那個傢伙鬥倒。諷刺的是,那個傢伙,壓根沒把你放在眼裡。
下午看了張耀的書「巴黎的一天」,其中有句話:「巴黎人覺得住的地方附近有一家咖啡店,一個好麵包房,還有一個市場,就是人生最大的幸福。」
「家附近要有什麼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?」
我的答案是:路燈、花市、公園、小河、學校、書店、水果攤、豆漿店、電影院、博物館…
家附近,若有情人的家,應該是人生最大的幸福。
你的答案是什麼?
我猜很少人會說「公司」。
這個問題逼我們想清楚:倒底什麼讓我們快樂?
上班當然很重要,但在快樂的排行榜,它擠不進前三項。然而生活中大部分的能量,卻被上班所消耗。
在理想的生活,消耗我們能量最多的應該是讓我們最快樂的。可惜大部分人必須賺錢養家,所以無法專業地追求快樂。這是現實,必須接受。
我們可以調整的,是不要讓工作上的不快樂,影響到已經退守到後方的生活樂趣。所以下班了,就好好吃一頓。被老闆罵,氣不要出到女友身上。
30年後,沒有人會記得現在的老闆,卻可能懷念今天吃的麵攤。別讓遠方的公司,攻陷樓下的花市。
HBO最近常提醒我:我已經40了。
兩個月前的早上,HBO在演《七個畢業生》。這部1985年的片子,講的是社會新鮮人的故事。主題曲《聖艾摩之火》,曾經紅遍半邊天。主角羅伯洛、黛咪摩爾、安德魯麥卡錫是當年的青春偶像。
如今,黛咪摩爾45歲了,不再是青春玉女,忙著照顧家裡的小弟弟。而羅伯洛在現在年輕人心中,可能已經變成了我這一代人的勞伯狄尼洛。「聖艾摩之火」指的是水手在暴風雨的夜空中看到的光芒,可以指點航行的方向。40歲的人,已經從水手變成火光。
一個月前在上海的旅館,又看到HBO演「40處男」。主角40歲還沒有失身,最後愛上了有個青春期女兒的媽媽。嗯……這種案例雖然很少,但這種心情卻非常普遍。我們在行為上雖然身經百戰,但心態上都是40處男。
一個禮拜前在紐約,我經過約翰藍儂在西72街的故居。1980年,藍儂在家門口被自己的歌迷槍殺,死時40歲。
我從72街散步到53街,走進「現代藝術博物館」。來這裡,當然要到五樓看梵谷的「今夜星光燦爛」。梵谷結束自己生命那一年,37歲。
回台灣的飛機上,看到CNN訪問民主黨總統候選人巴拉克‧歐巴馬。他今年45歲,很多人把他跟甘迺迪相比。甘迺迪當選美國總統那年,只有43歲。
突然間,圍繞在我身旁和心中的,都是40歲的人。
我當然可以厚著臉皮,繼續賴在30歲末期。畢竟回國後去診所看病,藥袋裡的處方單,寫著我的年齡是39歲3個月。健保局是慈善的,算年齡的方法很科學。但我想唬誰?論中國人的虛歲,我已經41。
40歲,是什麼感覺?老實說,跟30歲沒什麼差別。我們會覺得自己老的唯一原因,是身旁的人老了。孩子慢慢長大,父母身體不好。我們這才驚覺:已經40歲。
過年時,參加高中同學會。來了十個同學,卻有三十個人。大部分時間不是同學之間敘舊,而是照顧妻小的需求。「不要跑」、「慢一點」、「這個不許碰」、「那個放下來」。管教聲亂劍齊飛,大家在小孩背後步步相隨。很少機會坐下,一坐下就低頭看時間。好不容易找到空檔,先啃一口白飯,再打聽哪裡有好的幼稚園,好的醫院。
我三十六歲,我單身,朋友幫我介紹女朋友前,總是會問:「你喜歡哪種型的女生?」
碰到這個問題,我總是低下頭、撐著下巴、眼睛看著桌面、陷入深思。幾秒鐘後抬起頭來,很堅定地,說出那石破天驚的答案:
「我也不知道。」
「你喜歡哪種型的?」,很多單身的人都被問過。問到女人,大概會說「當然是責任感」、「幽默感最重要」、「對我好就好了」。問到男人,常聽到的答案不外乎是「溫柔,有女人味的」、「善良,賢慧就好」、「聰明、能幹嘍」。偶爾一兩個誠實的敢說:「年輕、漂亮、夠辣的」。我發現男人這些答案,在不同年紀、不同場合、對不同的人,我都說過。當時也相信是在說實話。但是當我真正幸運地碰到了那種類型,交往了一陣後,又發現也許我喜歡的是另一型。
我們怎麼了?
女人當然也會誠實回答這個問題。那些回答金城武的,不知道最後是不是都跟長得像金城武的人在一起?還是換了口味,改哈「魔戒」弓箭手那一型?不過我注意東區的情侶,兩種類型的男人都不多。這不禁讓我想起:女人喜歡的類型,跟她們最後在一起的,是不是也有不同?
我們是怎麼了?是不知道自己要什麼?還是不敢追尋自己真正想要的東西?是自卑感在作祟,還是笨到看不清異性的優點?為什麼跟女生交往了二十年,我還是紅了櫻桃綠了芭蕉,在pub跟美女聊天的中途,想對統一發票?
我可不可以怪罪學校?高中時讀的是男校,對異性的了解非常膚淺。那時喜歡的女生,是古書中的美女。蘇東坡描述的「水光瀲豔晴方好,山色空濛雨亦奇。欲把西湖比西子,濃妝淡抹總相宜。」是努力的目標。這首詩是什麼意思,我也搞不清楚,於是自作主張地詮釋,蘇東坡大概是在講女生的氣質。那時不只是我,我們一票同學的理想全都是臉色蒼白、隨時會吐血的女生。我們更一廂情願地對這類的女生做了許多假設:她們會彈鋼琴,將來想念哲學系。在公車上有位子都不坐,出去烤肉一塊肉都不吃。鞋子永遠很白、裙子永遠長過膝蓋。口袋裡有摺好的手帕、家裡有接電話時會問你祖宗八代的爸爸。我曾把情書寄到女校,寄件人寫「內詳」。整封信旁徵博引,味道像醬缸。也只不過在烤肉過程講過兩句話(「嘿,你要不要肉?」,還有「嘿,你要不要湯?」),信末已經可以引用「身無彩鳳雙飛翼,心有靈犀一點通」!對方回信:「謝謝你,我已經有男朋友了。」我厚臉皮:「那你做我乾妹妹好不好?」等到對方完全不理你了,自己還要補上一封信:「還君明珠雙淚垂,恨不相逢未嫁時」。
當時,我追求的不是愛,是詩。我喜歡的不是女人,是蘇軾。
大學唸文學,更讓這種文藝青年式的愛情無止境地燃燒下去。當我那些編高中校刊的同學已經開始同居,夙夜匪懈地研究女性的身體,我還窩在文學院的圖書館,吹掉灰塵研究愛爾蘭詩人葉慈的「女人的心」。「喔,她遮住臉龐的長髮,露水般的眼睛……我的心和她的心一起跳,我的呼吸和她的呼吸有相同的頻率。」學校的同學一半戴眼鏡,我東張西望尋找露水般的眼睛。
大學時也有喜歡的女生,追她的方式是不買國文課本。國文課時,我會故意擠到她旁邊的位子坐下……「可以跟你一起看嗎?」看個頭!整堂課我在猜她的洗髮精,看她細長的手指在課本上作筆記。當老師講到「吳宮花草埋幽徑,晉代衣冠成古丘」這類的句子,我竟莫名其妙地產生非分之想。同學說:「喜歡就去追吧,老跟人家借課本多沒出息。」於是有一回,當她在課本上寫下筆記:「三山在金陵西南的江邊──」我把她的筆搶過來,把我的呼吸調到跟她相同的頻率,然後在課本上歪歪斜斜地寫著:「我可以約你嗎?」她看著我的字,沒有抬頭,一撮髮絲垂在課本上,中分了白鷺洲。她停頓了一會兒,然後寫下:「我們做朋友好不好?」那一刻,我突然讀通了「登金陵鳳凰台」,體會到李白當年被放逐江南瘴癘之地的心情。她放下筆,那堂課沒有再記筆記。我吸了吸鼻子,嚥回本來要擤出來的鼻涕。後來我買了一本新課本,上課時自己坐在後頭。我注意到她燙了頭髮,用什麼洗髮精我聞不到了。有一天下課五點多,天已經黑了。我看到她機械系的男友撐著傘來接她,這才注意到,她並不是臉色蒼白的氣質美女,也沒有露水般的眼睛。相反的,她活潑、嬌小、心地善良,戴一副大眼鏡。那年我在大學學習,她教了我一生中最值得學的東西。我看著她的背影,她是我喜歡的型。
我在柏克萊念博士的時候,交到了一位美國好朋友,他叫約翰,我當時是單身漢,他已婚﹐太太非常和善﹐常找我到他家吃飯,我有請必到﹐變成他們家經常的座上客。
約翰夫婦都是學生﹐當然收入不多﹐可是家裡卻佈置得舒適極了﹐他們會買便宜貨﹐收集了不少的瓷娃娃﹐有吹喇叭的小男孩﹐有打傘的小女孩﹐也有小男孩在摸狗等等的娃娃﹐滿屋子都是這種擺設﹐窗臺上更是放了一大排。我每次到他們家﹐都會把玩這些瓷娃娃。約翰告訴我他們的瓷娃娃都是從舊貨店和舊貨攤買來的﹐有一天﹐我發現一家舊貨店﹐也去買了一個瓷娃娃﹐是一個高高瘦瘦的少女﹐低著頭﹐一臉憂鬱的表情﹐等約翰夫婦再請我去的時候﹐我將他帶去﹐他們大為高興﹐告訴我這是西班牙 Lladro 娃娃﹐這家名牌公司的娃娃個個又高又瘦﹐也都帶著憂鬱的表情。他們一直想要有這麼一個娃娃﹐可是始終沒有看到﹐沒有想到我買了。
我們先後拿到博士以後就各奔前程﹐約翰的研究是有關感測器﹐畢業後不久就自己開了一家公司﹐用感測器作一些防盜器材﹐他很快地大量使用電腦﹐生意也越來越大﹐成為美國最大的保全系統公司的老闆。由於中東問題﹐美國飛機好幾次被恐怖分子所劫持﹐約翰的公司得了大的合約﹐替美國大的機場設計安全系統﹐大概畢業二十年已後﹐他的身價已是快四億美金。
有一年﹐我決定去找他﹐他欣然答應接待我﹐那時已近耶誕節﹐我先去他的辦公室﹐他親自帶我去看他的系統展覽室﹐我才知道現在的汽車防盜系統幾乎都是他們的產品﹐體積極小﹐孩子帶了﹐父母永遠可以知道他在那裡﹐我也發現美國很多監獄都由他們設計安全系統﹐以防止犯人逃脫。看完展覽以後﹐約翰開車和我一起到他家去。那一天天氣變壞了﹐天空飄雪﹐約翰的家在紐約州的鄉下﹐全是有錢人住的地方﹐當他指給我看他的住家時﹐我簡直以為我自己在看電影﹐如此大的莊園﹐沒有一點圍牆﹐可是誰都看出這是私人土地﹐告示牌也寫得一清二楚﹐有保全系統﹐閒人莫入﹐約翰告訴我他的家有三層紅外線的保護﹐除非開飛機﹐否則決>不可能闖入的﹐如果硬闖的話﹐不僅附近的警衛會知道﹐家裡的挪威納犬也會大舉出動﹐我這才知道約翰的公司會代人訓練這些長像兇猛的狗。
約翰的太太在門口迎接我﹐我們一見如故﹐他們的家當然是優雅之至﹐一進門﹐迎面而來的就是一個明朝的青花瓷花瓶﹐花瓶裡插滿了長莖的鮮花﹐後來才發現約翰夫婦愛上了明朝的青花瓷﹐滿屋子都是﹐他們的壁紙也一概用淡色的小花為主﹐好像是配這些青花瓷的。我住的客房﹐附設了一個浴室﹐這間浴室的洗澡盆和洗臉盆都是仿製青花瓷﹐約翰告訴我這是他從日本訂作來的﹐他還訂作了一個青花瓷器﹐一按﹐肥皂水就出來了﹐浴室的瓷磚來自伊朗﹐也是青色的﹐聽說伊朗某一皇宮外牆就用這種瓷磚﹐我不敢問他們是否這也是訂作的。
這座豪宅當然有極為複雜的安全系統﹐我發現﹐入夜以後﹐最好不要四處走動﹐恐怕連到廚房裡拿杯水喝都不可能﹐必須打電話給主人﹐由他解除了系統﹐才可以去。 約翰家裡靜得不得了﹐聽不到任何聲音﹐可是每隔一小時﹐他們的落地鐘就會敲出悅耳的聲音﹐這個鐘聲和倫敦國會大廈的大鵬鐘一模一樣。約翰唯一的女兒在哈佛念書﹐那一天要開車回來﹐到了六點﹐還沒有回來﹐他們夫婦都有點不安﹐原來這個女孩子厭惡有錢人的生活方式﹐開一部老爺車﹐也不肯
日期: Thu, 19 Dec 2002
老張是我們高中同班同學中唯一念醫學院的同學,他是癌症醫生。我們雖然是好朋友,但我們常常開玩笑說最好不需要去找他。同班同學聚會,老張一定會到,他的收入高得不得了,所以有的時候他會請客,偶爾同學中有人發生一些經濟上的困難,他也會慷慨解囊。雖然老張對人很慷慨,卻過著很簡樸的生活,他每次都坐公共汽車來聚會,他也乘公車離開,現在有了地鐵,他當然都乘地鐵。他也從不大吃大喝。
我的感覺是,老張非常不喜歡過非常舒適的生活。我們都是六十二歲左右的人,到退休年齡,卻沒有人真正退休。大概四個月以前聽人家說,老張退休了,醫院還為他舉行了一個退休儀式,而且聽說場面有些感傷。我弄不清楚是怎麼一回事,正想打電話給他,沒有想到在台北的一家書店碰到了他。他正在買偵探小說,看到了我,高興得不得了,一把抓住我,找了一家環境優雅的咖啡館,坐下來大談他所喜歡的偵探小說,我也聽得津津有味。可是,我注意到一件事,老張瘦了一些。老張是個聰明人。他當然知道我已注意到他的消瘦,他主動地告訴我,他得了癌症,已經只有幾個月的生命。
對我來講,這真是青天霹靂,也沒有問現在有沒有治療?因為我想他是這方面的專家,應該知道如何治療。離開咖啡館的時候,下雨了。我替老張攔下了一輛計程車,這是我有生以來,第一次看到老張乘坐計程車。一個月以後,老張來埔里找我。他的兒子也是癌症醫生。我們一起去了附近的農場看油桐花。那裡的油桐花種在道路兩旁,大樹成蔭,車子開過滿地的白花,真是奇景。老張雖然時常面露倦容,但他一再說不虛此行。因為,他以後再也看不到這種遍地都是白花的情境了。除了看花以外,老張也對我們的多媒體系統有很大的興趣。我們的研究生,替他表演了好多有趣的系統。老張仔細地看這些表演,也問很多有道理的問題。這也是看到老張的最後一次。
不久,老張就去世了。我當時心中納悶,為什麼他走得這麼快?以他的專業素養,他的癌症一定是初期,他所得到的治療也一定是最好的。為什麼他這麼快就走了?我們都收到了訃聞。訃聞中除了絕對婉謝花圈這些玩意兒外,還有一個特別的請求,請大家在指定的地點坐他們家租的遊覽車去。訃聞中,好像拒絕任何人開汽車去參加葬禮。期間來了一大票名醫,他們都面容嚴肅。我們這些人看了這麼多的名醫,更加深一個疑問:為什麼老張走得如此之快?
謎底終於揭曉了,老張的兒子致詞的時候,告訴我們一個我們都不知道的故事:老張從頭到尾沒有接受任何治療。為什麼呢?老張的兒子在禮堂中放映了一段錄影帶,在這段錄影帶中,老張解釋了何謂癌症細胞?我們常以為癌症細胞是不健康的細胞,其實不然,癌症細胞是最健康、最有活力的,別的細胞雖然會分裂,但分裂會有止境。癌症細胞的分裂永遠不會停止。不斷的分裂需要養分,但是人的養分有限,癌症細胞的不斷分裂最後將其他正常細胞的養分吸取得一乾二淨。
今年二月,媽媽回到爸爸的故鄉。「他十幾歲就離家了,沒有機會回去。他一直想回去拜祖墳,我要替他完成這個心願。」媽媽回到安徽省合肥縣的豐樂鎮,在不起眼的王家墓園中祭拜了爸爸的父母和姊妹。在爸爸那一輩中,他是最晚過世的。
清明節,我們去爸爸墓前。媽媽、哥哥、和大嫂佈置鮮花和水果,我和六歲的姪子拔兩旁的雜草。「為什麼要拔草呢?」姪子問。「因為這是爺爺的家啊,就像我們家一樣,如果地上有髒東西,當然要清理乾淨啊!」我們上香、燒紙錢,火滅了之後,媽媽從黑色外套口袋中拿出一個手掌大的紅色小包裹,像包著中藥材。我注意看,上面是潦草的毛筆字跡,我只看出「豐樂鎮」三個字。我不知道那是什麼,只知道是老家來的東西。
家,對我來說是個疏遠的概念。回家的路,總比離家的路漫長。小時候,爸媽把我們送進管教嚴格的私立小學。我們住在民生社區,卻要到景美興隆路去上學。那九年唯一的感覺是:為什麼我家住得這麼遠?每天早上,我坐零東到新生南路的清真寺,再換253到興隆路。有時候起晚了,爸爸得開車送我,再趕去上班,最後總是遲到。有一天起晚,被爸爸說了一頓,我一氣之下大吼:「誰希罕你送啊?」甩了門去坐公車。那天下大雨,零東特別擠,搖晃到清真寺,我快要吐出來。公車停下,一名乘客用手把窗上的霧氣擦掉,我竟看到爸爸的車停在車站旁。他的雨刷快速轉動,兩邊的煞車燈焦急地閃爍。他身子向前倚,撐著方向盤,睜大眼睛注意來往的公車。我猶豫了一下,沒有下車。我從來沒有問爸爸在那裏等了多久。那個早晨,我的家在清真寺,我寧願跟陌生人擠在公車上,不願回家。
上高中後,參加社團,每天七點出門,十一點回家。上大學後,把戶籍遷出台北,為了申請六人一間、又髒又臭的宿舍。自以為長大了,就覺得回家是一件不酷的事。學校拱門長廊,圖書館有浩瀚的典籍。家裏只有蟑螂,和生鏽的熱水器。學校有校園美女,女一舍的門口種著禁果。家裏只有發福的阿姨,和沒有收好的麻將桌。家,就像飯店。唯一不同的是:每天早上離家時,可以拿媽媽留在茶几上的零用錢。
當兵是第一次真正離家,長年在家中得到的縱容和尊重,瞬間消失。以前一回家就關門,現在睡覺時可以聽到一百多種不同的打呼聲。以前是爸媽叫你起床,現在是你站完衛兵去叫排長。第一次,感到家的可貴。很多人也有這樣的體會,所以晚上洗澡時間,藍色公用電話前總是排著長長的隊伍,有些人一講就是半個小時,你氣得想拿刺刀把他分屍。一個禮拜一次,我們收到家書。一個月一次,和家人坐在營區的大樹。我不再是大少爺了,我是空軍的新兵,睡在僵硬的木板床上,失眠到天明。
出國念書的那晚,我和爸媽在機場告別。什麼時候再見面,一點把握都沒有。我在早上到達舊金山,朋友接我到學校。我領了鑰匙,搬進宿舍,坐在自己的房間,打開窗。外面是茂盛的樹和燦爛的加州陽光,我終於到了天堂,但那一刻,一向自信的我開始慌張。有一些東西不見了,我們雖然努力用各種方式去找回它,但其實都在隔靴搔癢。在國外,台灣學生遵循著農曆,想盡各種方式聯誼。春節、清明、端午、中秋,我們租下校內的活動中心,舉辦舞會和卡拉OK。擠在同學家裏,麻將打到精疲力盡。我們包粽子,形狀和餡都推陳出新。開國事論壇,有人故意要講台語。因為寂寞,愛情也變得容易。離家的我們睡不安穩,唯一可以依靠的是別人的體溫。
第一封家書,在我開學後一個禮拜寄到。爸爸在信中叮囑我「出門在外的十一大注意事項」:「一、開車上路前,先檢查汽油與水箱水量是否足夠……四、休息與睡眠要充足,熬夜對身體不好……」我是史丹佛的MBA,爸爸擔心我的車忘了加水。我的GMAT考得比誰都高,但爸爸擔心我不懂得身體健康的重要。
半年後,媽媽來看我。「你早餐都吃什麼?」她問。「我會煎蛋餅!」我從冰箱冷凍庫中拿出超級市場買來的蔥油餅,丟到平底鍋中,上面打一個蛋。她搖搖頭:「你至少要學會做紅燒牛肉,這樣可以吃牛肉麵!」臨走前,她煮了一大鍋,夠我、以及我在美國所有認識的人,吃一個禮拜。她把做法一條一條地寫在紙上:「一、牛肉切成塊狀。二、把薑打碎。三、蔥切成長段。四、胡蘿蔔切成塊狀(要削皮!)……」洋洋灑灑,也寫了十一條。兒子自己住半年了,媽媽掛念的還是:他會不會不知道胡蘿蔔要削皮啊!後來我當然從來沒去做紅燒牛肉,但當我感受到課業壓力時,我總是在心中默念:「要削皮!要削皮!」那三個字成了我的大悲咒,念著念著,我平靜下來。
對留學生來說,回台灣表示你沒有辦法。沒有人畢業後要立刻回去,大家都想拿綠卡。為了留下來,我們願意低頭,去華人的公司做大才小用的工作。為了打進美國人的生活,有些留學生甚至刻意不和台灣人交往,甚至以此為榮。但我們雖然一心一意想移民,孤單時哼的還是「聽海哭的聲音嘆息著誰又被傷了心卻還不清醒」。朋友來美國玩,最渴望他帶來台灣最新的CD。我們開老遠的車去買「世界日報」,只是想知道台灣兩三天前的消息。住在校外的同學接cable,看得到台灣的電視新聞。看到立法院打架吐口水,我們竟歡呼起來。美國幸福地讓人覺得虛幻,但你永遠只能旁觀。台灣又髒又亂,但至少還有東森主播王佳婉。
出國後,搬家成了常態。到了最後,不常用到的東西乾脆放在箱子裏不拿出來。我畢業後開始工作,沒在一個地方待超過一年。九四年,紐約。九五年,東京。九六年,佛羅里達。在東京,公司在繁華的六本木幫我安排一間公寓。搬進去的那晚,坐在客廳裏看到遠方大樓頂端的霓虹燈,聽著電視主持人興奮的日文,我的胸口很悶。在佛羅里韃,公司在墨西哥灣的海灘幫我找到豪宅。我在四個房間之間走來走去,不知道該睡哪裡。回到紐約,周末下午在大樓的地下室,注視著烘乾機裏滾動的衣服。烘完後,我拿出衣服,發現內衣還是台灣帶來的。我離家好遠,整整差了十二個小時。但令我激動的,竟然只是內衣上的標誌。
離家七年後我回到台灣,一切如常,彷彿我從未遠離。家,還是像從前一樣,有時給你溫暖,有時令你抓狂。家人,沒有太大的改變,有時無話不講,有時要小心輕放。媽媽有時會來我住的地方,幫我燒開水。對於長大的兒子,這是她少數還能做的事。媽媽燒水時,習慣把水壺裏剩的一點點水倒在一個杯子裏,再把壺裝滿生水去燒。我不解地問:「為什麼要把剩下的水到在杯子裏?」她說:「因為燒開的水很燙,幾小時之後才能喝。那幾個小時你可以先喝前一壺的冷水。」那時我終於了解:家,不是在一個特定的地址。任何地方,當家人對你表現出細心、體貼、沒必要的擔心,和無心的貶抑時,那就是家。它可以在清真寺,可以在民生社區。可以在台灣,可以在美國。可以在冷水和蛋餅之間,也可以在那碗你永遠沒有做的牛肉麵。
我常去哥哥家,看著他陪六歲的侄子玩。他上了一天班,玩著撲克牌時,竟累得手拿著牌睡著。這幅景象令我想起爸爸跟我玩的模樣。我出生時爸爸已經四十歲,我小時候跟他玩,他也會睡著。曾幾何時,昨日還在大學演話劇的哥哥,現在看起來竟和我們的爸爸一樣。
哥哥累了,就由我來接手。我跟著侄子在家裏跑來跑去,邊跑邊撿他丟下的東西。他站在沙發上亂跳,我用斥責的口氣叫他下來:「你這樣摔下來不得了!」話一出口,我猛然意識到:我說的這麼順,因為這正是爸爸曾經罵我的話!事隔三十年,一字不差。
我爸爸過世後,我常常會夢到他,特別是我最累的時候。星期五半夜兩、三點睡,原本以為可以一覺睡到星期六中午,沒想到卻在早上六點多醒來。我夢到爸爸開車接我放學回家,車開到一半,他突然轉過頭來對我說:「對不起,兒子,你必須在這裡下車,自己回家,因為我臨時要去另一個地方。」轉過頭來的爸爸年輕、健康,一點都不像他過世前的模樣。我再仔細一看,轉過頭來的爸爸,看起來竟和現在的我一模一樣。
爸爸去了另一個地方,我沒有車坐了,但仍奇蹟似地找到了家。在那個家中,每一個人,都和爸爸一樣。
◎刊載於《中國時報》人間副刊 2003 / 11 / 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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平時忙忙碌碌的
也就沒有太多的情緒
我的金魚「飛寶」死了。我養了她兩個禮拜,以比自己都規律的飲食習慣餵她,但她仍然死了。我隔著魚缸的玻璃看著浮在含混水面上的她,感到一陣藍色的憂鬱。
我和飛寶的相遇要追溯到兩週之前。當時我即將離職,一位同事請我吃晚飯。我到餐廳時她已經坐定了,地上擺著大包小包。「你去shopping 啊?」我問。她點點頭,「我最近搬家,在佈置我的新房子。」
吃完飯我們一起走到忠孝東路四段大街上,等她男友來接她。她手上抱著一個大購物袋,我說,「我幫你拿吧。」她堅持不要,還催我先走,免得待會兒她男友看到我會吃醋。當時我想:唉,真是好心沒好報!
第二天我才知道:大購物袋裡裝的,就是飛寶。她為了怕我發現,只好把我趕走。為什麼要送我金魚呢?因為我最喜歡的電影是「征服情海」,片中湯姆克魯斯寫了一篇建議公司改革的萬言書,立刻被開除。離職時,他唯一帶走的紀念品,就是金魚飛寶。寂寞時,他總是蹲在魚缸前對飛寶說,「我寫的不是備忘錄,是使命宣言!」
我們都上班,每天在經歷辦公室裡複雜的人際關係。不管再怎麼會做事做人,公司總有人不喜歡我們。上班一輩子,如果能認識幾個談得來的同事,彼此有一些甜蜜的片刻,那麼所有勾心鬥角的痛苦,就統統值得。
我有一些這樣的片刻。在我離職那天,感受得特別清楚。
離職那天,同事送我禮物。和飛寶同一系列的,是「征服情海」的海報。只不過海報中湯姆克魯斯側臉微笑的照片被換成我的。我的照片是同事從幾年前某個公司活動照片中找出來的,用它取代湯姆克魯斯,當然讓海報大打折扣。但在我心中,這是永遠賣座的一種情誼。
配合海報,是一張卡片,裡面只有簡單的幾個字:「要快樂!」後面用括號註明:「這不是備忘錄,是使命宣言!」
禮物,濃縮了我們對朋友的記憶。禮物會感人,因為送禮者為你量身打造了一組記憶。離職時,有同事送我風鈴和掛鉤,因為是我新書裏的情節。有同事送我辣妹的內衣,因為是我現實中的幻想。有同事送我文鎮,因為我每天寫稿子。有同事送我青蛙,因為我總是蓄勢待發。有同事送我粉紅色的Polo衫,因為我曾經說男人不應該穿粉紅色。有同事送我籃球裝,因為我每次打球都輸給他。有同事送我扇子,因為他知道我臉上是這麼容易流汗。而有同事送我吸油面紙,因為他知道我臉上其實是在出油。或好或壞,我們記得了定義彼此的一種顏色、聲音或物品。我會遺忘掉共事時的業績數字,但不會忘記哪些從會議桌下悄悄傳給我的吸油面紙。
因為我們在電影公司工作,臨別的禮物當然少不了一個錄影帶。錄影帶中,每個同事都講話了。其中一位同事還唱了一首歌,叫「奇怪的三角戀愛」(Bizarre Love Triangle)。這本來是一九八七年一個名叫「New Order」的英國樂團唱的舞曲。一九九四年被澳洲樂團Frente重新詮釋成慢板情歌。她唱這首歌的原因,是六月時的某一晚,我們正面臨大片上演前的壓力,我和她在公司加班到十二點。我在隨身聽上聽到這首歌,不自覺地跟著旋律吹起口哨。她坐在外面靜靜聽著,悶不吭聲繼續打字。在錄影帶中她說:「那是我最喜歡的一首歌,但因為你是老闆,當時又晚了,所以我沒有說,只是靜靜地聽你吹口哨。但現在你要走了,我要告訴你我多麼喜歡這首歌……」說著說著,她拿起寫著歌詞的白紙,開始輕唱起來:
每一次我想起你